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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组织部长李森林受贿案

来源:律法刑道 作者: 时间:2022/12/2 0:00:00

     李森林,籍贯为河南省辉县市,毕业于武汉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地质系地质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6年6月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经济学专业(发展经济学研究方向),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9月被评为研究员职称。曾任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森林出生于湖南省龙山县,后来跟随父亲移居到河南省辉县市。1975年5月,高中毕业后的李森林,在辉县市高庄公社前郭雷大队参加劳动。1977年12月,20岁的李森林参加了我国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次高考。
    1978年2月,李森林接到了武汉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大学期间,李森林攻读的是地质专业,因为成绩优秀,并且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毕业前,他便被接收入党。

     1982年2月,本科毕业后,李森林曾先后担任河南省地质矿产局宣传处干事、河南省地质矿产局组织处处长、洛宁县副县长等职。1993年12月至1996年6月,李森林进入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攻读硕士研究生。这使他后来的仕途晋升有了很大空间。
     李森林的最大爱好就是下围棋,他是围棋五段高手。于是,南阳一些官员就投其所好,组织开展围棋活动并邀请李森林参加。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就成了李森林的棋友。不过,大家公认,李森林的围棋水平很高,在南阳少有人能够下过他。当然,一些官员与他切磋棋艺只是一个借口,联络“感情”才是真正的目的。
     在2011年6月11日的市委全体会议上,河南省纪委工作人员当场宣布将李森林“双规”,并且带离会场,让与会人员顿时目瞪口呆,面面相觑。
     2013年8月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对开封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了解,从2001年到2011年的10年间,李森林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为相关人员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疯狂敛财,收受现金及各类物品总价值超人民币15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李森林于2001年至2003年11月在担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负责审批探矿权转让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河南某公司董事长杨某人民币200万元,为该公司尽快办理一煤矿探矿权的转让手续提供帮助。
      2003年11月至2009年2月,李森林在担任南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利用其管理干部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孙某、郑某等169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29.2万元、美金6万元、英镑5000元、银行卡14万元、价值人民币4.8万元的购物卡,为相关人员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
      2009年2月至2011年6月在担任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李森林同样利用管理干部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古某、马某等69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55.3万元、美金27万元、银行卡43万元、价值21万元的购物卡、价值2万元的游戏卡、价值37.376万元的12根金条、价值4.5574万元的苹果电脑一套、劳力士和浪琴手表各一块,为相关人员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森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李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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