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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国企原董事长一审获刑10年

来源:警视在线 作者: 时间:2023/1/6 0:00:00

身兼数职

却利用职务中饱私囊

近日

瑞金市人民法院依法对

赣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姜贤根

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一案

进行一审宣判

  被告人姜贤根在担任赣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西赣州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赣州市军粮供应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项目承接、粮食收购等方面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353.2442万元,其中170万元未遂。
  赣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粮食轮换过程中通过以陈顶新、虚假轮换等方式套取资金743.3948万元,其中160.8852万元被姜贤根利用职务便利用于个人使用、支配,数额巨大。
  被告人姜贤根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亲友进行经营,使其亲友非法获利634472.4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贤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被告人姜贤根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瑞金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姜贤根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同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17.3329万元。

  编辑:李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