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上述7款产品与市面上常见的酸奶对比可发现,酸奶多呈现奶白色,质地厚重但不黏稠,上述饮品则普遍呈白色半透明状,质地与市面上的乳饮料无异。口感上,酸奶有奶香味,但上述7款饮品几乎没有奶香味,食品添加剂口感强烈。经查询,此类产品配料中较多使用的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瓜尔胶、柠檬酸钠、结冷胶、琼脂、果胶等成分,主要起到稳定剂、增稠剂、乳化剂的作用。
产品类型是含乳饮料或风味饮料,但商品突出使用“酸奶”名称,这样的标签标示是否合规?
“上述产品为饮料,如此标示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一家大型乳企技术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饮料与酸奶是两类产品。《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应在食品标签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果企业在产品包装正面突出使用“XX酸奶”名称,但在下方用小字号或模糊颜色标示“酸奶饮品”或“酸奶风味饮品”,甚至仅在产品侧面或背面的生产信息栏中标示“风味饮料”或“风味饮品”,两种情形均不合规。
依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当“新创名称”“商标名称”等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词。由此判断,上述7款产品的名称标示情况均不符合这一规定。
江苏一家乳酸菌饮料企业负责人陆文华(化名)还指出了上述产品标签标识存在的其他问题。例如,“樽牧新西兰酸奶”在包装正面突出了“新西兰”这一卖点,但生产信息中未明确标注相关含量。“安慕果乐多每日酸奶”和“爱养牛每日酸奶”仅在包装侧面生产信息栏标注了产品类型是“风味饮料”,包装正面未写品名。如果是风味饮品,产品名称中不应出现“酸奶”二字,否则涉嫌误导消费者。“优壹佰壹罐酸奶”包装正面标示了“老北京风味酸奶饮品”,侧面标注的产品名称却为“发酵酸奶饮品”,“品名前后不一致,在标签规定上也不允许”。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分析认为,不是酸奶、不符合酸奶标准,却故意在产品包装正面用大字号突出“酸奶”名称,涉嫌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首先,饮料或者含乳饮料标注“酸奶”名称,属于虚假信息标注;其次,商家在产品包装上故意突出使用“酸奶”二字,将虚假信息放在显著位置,并用颜色和字体突出,以此吸引消费者,该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性,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故意欺骗消费者,严重者或构成欺诈;如果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对此类商品描述故意突出“酸奶”,故意宣传产品不具备的营养指标,均涉嫌虚假宣传。
每瓶生产成本不超过5毛钱
在售价上,此类在名称上“擦边”酸奶的饮品也较为低廉。上述7款产品整箱包邮价在16.5元到22.88元不等,规格通常为一箱12瓶、每瓶180毫升,或一箱10罐、每罐220克。
陆文华通过产品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估算,此类产品生产成本大概在每瓶三四毛钱,“如果拿去检测,结果还有可能达不到产品标注的营养成分含量”。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述“爱养牛每日酸奶”和“安慕果乐多每日酸奶”生产方——枣庄新盛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据该公司张姓负责人介绍,其“爱养牛每日酸奶”拿货价是8.5元/箱(180mL×12瓶),折合成每瓶出厂价为0.7元;如果代工同类产品,每瓶价格仅0.5元,周转箱、运费另算。随后,该张姓负责人给新京报记者发送了一套该产品网售页面的宣传图,内容与线上平台其他网店展示的基本一致。以“大华食品商贸”店铺对该产品的标价16.9元/箱计算,其毛利在8元左右。
另据烟台圣菲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纪先生介绍,“樽牧新西兰酸奶”拿货价最低能做到7.7元/箱(200毫升×10瓶),折合每瓶出厂价为0.77元,不含运费。如果电商卖家走线上代发模式,则厂家保底出货价在11元/箱左右,卖家对外销售产品可自行定价,实际售价和厂家保底出货价间的价差,就是卖家的获利空间。纪先生称,11元/箱的出货价已是最低,这一价格不包含售后和破损赔偿,售后需要电商卖家自行承担。
据陆文华了解,此类产品多出自规模较小的厂家,主要销往四五线城市县城及批发市场。网店销售也有一定规模,但相比线下占比不高,主要因为饮品较重,快递费用较高,且容易因货不对板、虚假宣传被投诉下架。销售此类产品的店铺会经常更换链接和店铺,“被投诉到关店就重新开一家,没什么实际操作成本。厂家手里估计有上百件类似的产品标签,这款出来‘骗’一轮,关店下链接,再换个标签重新来一遍”。
截至发稿,上述销售“樽牧新鲜酸奶”的卖家“小林家的零食小铺”,已清空所有商品。“心仪食品”所售“珍果园每日酸奶”也已下架,店铺所有产品同样已被清空。
天眼查显示,“珍果园每日酸奶”“优壹佰壹罐酸奶”标称的生产方——湖南湘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早在2017年就因“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生产食品”,被原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没收“维卡”牌苹果醋饮料4900件、“珍果园”牌芒果汁饮料11100件、“珍果园”牌苹果醋饮料2500件等,处以罚款575.21万元。2021年5月,该公司又涉“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食品”,但最终未被处罚。
“樽牧新西兰酸奶”生产方——烟台圣菲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曾用名“烟台江中食品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该公司共卷入7起司法案件,曾作为被告,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侵害商标权纠纷。此外,“东致一罐酸奶”标称的生产方——河南东致实业有限公司,也曾作为被告与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不正当竞争纠纷。
“假酸奶”追踪
针对报道中涉及的生产企业,枣庄市市场监管局、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民权县市场监管局均已采取监管行动,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核实。截至发稿,报道中涉及的7家电商店铺中,已有6家下架涉事产品,但在电商平台,依然有各种擦边“酸奶”名称的风味饮料、含乳饮料在售。
据行业人士了解,此类擦边“酸奶”名称的风味饮料、含乳饮料产品多出自规模较小的厂家,主要销往四五线城市县城及批发市场。网店销售也有一定规模,但相比线下占比不高,主要因为饮品较重,快递费用较高,且容易因货不对板、虚假宣传被投诉下架。销售此类产品的店铺会经常更换链接和店铺,“被投诉到关店就重新开一家,没什么实际操作成本。厂家手里估计有上百件类似的产品标签,这款出来‘骗’一轮,关店下链接,再换个标签重新来一遍”。
截至记者发稿,上述7款产品中已有6款下架。其中,销售“樽牧新鲜酸奶”的卖家“小林家的零食小铺”,已清空所有商品。“心仪食品”所售“珍果园每日酸奶”也已下架,店铺所有产品同样已被清空。商家“好滋味饮品”已清空包括“安慕果乐多每日酸奶”在内的所有商品。商家“大华食品商贸”下架“爱养牛每日酸奶”,“燕之引旗舰店”下架了“东致一罐酸奶”,“珍重食品专营店”下架了“珍重每日酸奶”,仅“鑫鹏食品优选”店还在继续销售“优壹佰壹罐酸奶”。
对于为何将上述产品下架,商家普遍给出的答复是“没货”“售空”。商家“好滋味饮品”称,“安慕果乐多每日酸奶”下架是因为活动已结束,清空产品是因为店铺升级。记者此前购买该产品时,该店客服曾表示“安慕果乐多每日酸奶”是一款酸奶产品,但实际上,该产品是一款风味饮料,并不符合《发酵乳》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电商平台上依然有各种擦边“酸奶”名称的饮料产品在售,包括“珍果园每日酸奶”“优壹佰壹罐酸奶”“简小可每日酸奶”“南火火轻享装餐后酸奶”“小健哥老酸奶”等。
编辑: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