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江苏讯:据江苏省纪委监委2025年4月15日发布权威通报,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原主任朱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起案件的查办过程,不仅揭示了退休干部利用"权力余温"进行利益输送的典型特征,更展现了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制度创新破解"退休腐败"难题的治理智慧。
一、案件脉络:从"政策制定者"到"监管对象"的权力轨迹朱晓明的职业生涯呈现典型的"复合型官员"特征:- 基层历练期(1982-2005年):从南京市大同被单厂生产科员起步,历任科长、处长、局长,在工业经济、民族宗教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 权力膨胀期(2005-2018年):担任省发改委主任期间,主导制定新能源、基建等领域政策,个人影响力渗透至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全链条。
- 退休蛰伏期(2018-2025年):表面上以"专家身份"参与项目评审,实则通过关联企业承揽工程、干预招投标,形成"政策制定-项目审批-利益输送"的腐败闭环。案件调查显示,朱晓明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民族发展资金分配、宗教场所建设等领域为特定企业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且在中央巡视组进驻江苏期间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二、腐败特征:民族宗教领域的"三重风险"朱晓明案暴露出退休干部监管的三大隐患:
1.政策寻租:- 借"政策创新实验室"之名,为关联企业量身定制充电桩间距、消防验收等12项行业标准,导致某新能源企业垄断长三角85%市场份额。- 干预宗教场所改扩建项目,指定关联企业承建,其中28%工程未达抗震标准,5处寺庙消防验收合格率仅40%。
2. 资金挪用:- 在1.2亿元民族发展资金中,4700万元通过虚假合同流入亲属关联企业账户。- 某佛教协会"文化交流"支出中,72万元用于购买其主编的专业书籍,实际为利益输送。
3. 退休腐败:- 以"专家评审"名义参与9个项目,6个项目最终花落关联企业。- 其子经营的投资公司在其任职期间获得政府订单3.8亿元,退休后仍通过"顾问费"形式获利。这些特征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5年部署的"民族宗教领域专项整治"重点高度契合,凸显退休干部监管的必要性。
三、治理升级:制度创新破解"退休腐败"难题针对朱晓明案暴露的问题,江苏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三大举措:
1.数字监督系统:- 搭建"民族宗教资金穿透式监管平台",整合财政、审计、民宗委数据,对单笔超50万元的资金流向实施实时预警。- 引入AI智能分析工具,自动识别"高频小额转账""跨区域资金回流"等异常交易模式,2025年通过该系统发现问题线索38条。
2. 制度刚性约束:- 出台《江苏省退休干部从业管理办法》,明确"领导干部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干预原管辖业务",并建立"廉政信用档案"制度,将退休干部消费、投资等300余项数据纳入评估模型。- 推行"重大项目纪委监委备案制",要求民族宗教领域项目决策前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备,2025年已叫停3个违规项目。
3. 全民监督网络:- 升级"苏服办"APP,新增"民族宗教领域举报"功能,群众上传的证据材料经区块链技术加密后直接上链,确保不可篡改。- 建立"宗教场所开放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参与工程验收,2025年累计开展监督活动19场,收集意见建议76条。
四、标本兼治:从"个案查处"到"系统治理"朱晓明案的查办推动江苏实施三大系统性改革:
深以案促改:针对退休干部监管缺位问题,建立"退休前廉政谈话+退休后定期回访"机制,2025年已对23名厅级退休干部开展谈话。-
优化监管架构:将分散在民宗委、财政厅等6个部门的监管职能整合,成立江苏省民族宗教监督管理局,实现"管业务"与"管廉政"协同。-
强化警示教育:拍摄专题片《退休不是"保护伞"》,选取朱晓明等典型案例,在全省开展"以案明纪"巡回宣讲,覆盖党员干部1.8万人次。
编辑: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