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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老板发“蛤蟆汤”视频拟被罚45万?临沂通报:撤销处罚,5人作停职处理

来源:警视在线 作者: 时间:2025/7/16 11:05:32

 近日,针对兰山区一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拟被高额处罚一事,临沂市高度重视,成立由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对此事件进行提级调查。

经调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罚证据不足。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作出处罚告知,事实不清。二是执法程序不当。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以上问题,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后续将对此事件继续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责成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临沂市联合调查组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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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反转:从拟罚 45 万到全面纠错事件源于 2025 年 2 月,兰山区 “钦知坊老菜馆” 经营者张女士在个人抖音账号发布一段 “蛤蟆汤” 菜品视频。3 月 24 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以 “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 为由,拟对其处以 45 万元罚款,并认定当事人 “拒绝配合调查” 从重处罚。然而,经临沂市联合调查组深入核查,原处罚存在两大核心问题:一是仅凭视频照片认定违法事实,未核实食材来源及广告性质;二是未按规定组织听证,且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延迟 63 天送达文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调查组特别指出,张女士发布的视频未标注价格、未附加购买链接,仅为日常经营记录,不符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商业广告的界定。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强调,“若此类行为被认定为广告,将颠覆公众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基本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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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争议:广告认定与过罚相当原则的冲突事件核心法律争议聚焦两点:

1. 视频性质是否构成广告

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最初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认定视频违法,但该条款适用于 “直接或间接推销商品” 的商业行为。张女士发布的视频未包含促销信息,账号名称与店铺名称不一致,且未通过知识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引流。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指出,“若此类行为被定性为广告,将导致广告法适用范围无限扩大”。

2. 处罚力度是否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拟罚 45 万元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但该条款适用前提是 “情节严重”。张女士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删除视频,且餐馆年营业额不足 50 万元,45 万元罚款远超其承受能力,明显违反行政处罚比例原则。联合调查组最终认定,原处罚存在 “小过重罚” 问题,依法予以撤销。
三、执法反思:程序正义与法治精神的双重审视此次事件暴露出基层执法的多重漏洞:

1.证据链缺失与事实认定草率

调查组发现,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未查验食材进货凭证,仅凭 “蛤蟆” 名称推定使用国家保护动物中华蟾蜍,而实际上张女士使用的是合法养殖的牛蛙(当地俗称 “蛤蟆”)。这种 “有罪推定” 式执法严重违背证据裁判原则。

2. 程序违法与权力任性

张女士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听证申请,但市场监管局未予组织;5 月 12 日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直至 7 月 14 日才送达,远超《行政处罚法》规定的 7 日送达期限。这种 “选择性执法” 不仅损害当事人权益,更动摇了执法公信力。

3. 执法理念偏差与救济渠道不畅

张女士在 3 月 28 日提交陈述申辩材料后,市场监管局长达三个多月未予回应,迫使当事人通过行政诉讼维权。这种 “以罚代管” 的惯性思维,与 “优化营商环境” 的政策导向背道而驰。
四、行业警示:合规经营与法治意识的双重提升此次事件为餐饮业和监管部门敲响警钟:

对餐饮从业者而言:

菜品命名需规范,避免使用易引发歧义的俗称;

网络分享应明确区分个人生活记录与商业推广,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遭遇执法检查时,需及时留存证据并积极行使陈述申辩权。

对监管部门而言:

执法需遵循 “证据优先” 原则,避免主观臆断;

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建立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委员会专家强调,“执法者应敬畏法律,既要维护公共利益,也要防止权力滥用”。此次临沂事件的妥善处理,正是法治社会 “有错必纠” 原则的生动体现。

结语:在纠错中彰显法治进步

从拟罚 45 万到全面纠错,这场风波最终以执法部门的自我革新画上句号。它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捍卫,更是对法治精神的重申 —— 任何公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平等保护。正如联合调查组通报所言,“唯有坚持程序正义,才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这一事件的启示意义远超个案范畴,为构建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鲜活样本。

纵观事件全过程,从处罚的程序、事实认定、金额决定到调查组的通报,无不显示着权力的任性和傲慢,而其背后的影子也令人忧虑。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财政紧张已经不是秘密,以罚款为代表的“非税收入”成了各地政府弥补财政收入亏空的利器。而“罚款财政”以及随之而来的“小过重罚”乃至“无过也罚”,对营商环境的打击是沉重的。

有这样的前车之鉴,谁还敢去临沂投资呢?现在这份漏洞百出的通报,无法消除公众对当地乱罚款、乱执法的担忧。通报称,将对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这非常有必要,只有对整个事件的过程进行彻底地调查和还原,不捂盖子,对责任人进行严厉的处罚,才能挽回投资人对当地营商环境的信心。拥有权力确实很风光,但如果没有能力驯服权力这头猛兽,就会被权力之兽吞噬。

综合指尖新闻

编辑: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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