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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两高中生骑改装电摩撞围墙身亡,律师解读:改装者或面临刑

来源:极目新闻 作者: 时间:2025/7/24 9:21:16

极目新闻记者 唐佳燕 

实习生 余天奇 

7月9日,湖南省桃江县两名高中生骑着非法改装的电动摩托车撞墙身亡。死者母亲称,当天儿子同学的电动两轮车刚改装好,他儿子刚坐上车的后座40秒就发生事故,儿子被甩在墙上当场身亡,骑车同学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7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家属处和店家处了解到,肇事车辆系电动摩托车,由骑车者父亲购买,改装店无营业执照,目前改装人员已被控制,“改装后最少能飙到100多公里。” 车辆所有人、改装人员、厂家各自可能面临什么责任?

7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律师。有律师表示,改装者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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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监控截图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若因车辆改装的缺陷导致事故发生或加重损害后果,私自购买改装车的车主或接受改装服务的一方,可能需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指出,改装者若因改装车导致他人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改装车致人死亡,车辆所有人既明知改装事实,也对车辆负有管理义务,所以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若所有人参与了车辆改装或对改装提供了帮助,还需承担与改装人类似的法律责任。 

对于电动车生产厂家而言,厂家应从设计环节就确保出厂车辆无法进行改装,在销售时也应核验车辆的合规性。若厂家未履行上述义务,死者家属可起诉厂家,要求厂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厂家行为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犯罪构成要件,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驾驶人为高中学生,若驾驶人未满16岁则属于无证驾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若驾驶人明知车辆改装仍然驾驶上路,主观过错更明显,量刑时会从重考虑。

就本案而言,驾驶人已经在事故中身亡,一般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仍可在其遗产范围内追究民事责任,并要求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编辑:晓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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