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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亿元项目水库大坝被指偷工减料,多名监理人员曾接受"有偿陪侍”官方通报:基本属实!

来源:警视在线 作者: 时间:2026/1/16 10:27:34

近期,媒体反映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存在水库大坝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国家有关部委和福建省对此高度重视,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福建省能源局等相关部门迅速组成核查工作组,当天立即赶往项目现场,要求现场工程全面停工,并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现场核查,目前核查工作已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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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一、项目情况

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永安市小陶镇,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总投资74.96亿元,建设单位为福建闽投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抽蓄公司)。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等。其中下水库工程施工标中标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电建,以下简称水电三局),中标价4.6亿元。水电三局又将下水库的坝肩边坡支护工程分包给陕西旭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旭峰公司),分包价0.28亿元,媒体反映的是下水库坝肩边坡支护工程的一部分,上、下水库大坝主体尚未开工。
二、核查情况

国家和福建省的专业技术单位及业内专家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对相关单位落实项目监管制度、执行技术标准规范情况等关键环节开展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媒体反映的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下水库坝肩边坡支护工程偷工减料相关问题基本属实。施工单位水电三局存在现场管理缺位、未按图纸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更改锚筋桩施工工艺,锚筋桩、锚杆部分存在水泥砂浆饱满度和钢筋长度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等问题,在关键工序作业时,质检人员未全程在场管理;同时还存在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等违法分包问题。监理单位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咨询公司),存在对工程质量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监理制度不严格,未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等问题。建设单位永安抽蓄公司存在现场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本工程下水库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尚未开始大坝主体施工。下水库坝肩边坡存在的部分锚筋桩、锚杆钢筋长度不足、焊接不规范、注浆量不足等问题将影响支护效果,可能导致边坡失稳。其中,左岸坝肩为岩质边坡,完整性较好,极端工况下可能有个别岩块掉落;右岸坝肩以全风化基岩边坡为主,稳定性相对较差,极端工况下可能发生约1000立方米的塌方,大部分塌方体将堆积在坝肩公路上(边坡与大坝间为场内公路,宽12.8米至16米,对应边坡垮塌位置可承接约2000立方米堆积体),导致场内交通道路受阻等,少量岩土体掉落坝顶或进入下水库,不会发生危害性涌浪,不会影响大坝(示意图附后)。中国电建正在组织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确保边坡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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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核查工作组针对媒体反映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电站下水库边坡工程施工质量存疑问题进行了核查。2025年8月,该边坡曾发生浅层土体滑塌,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9月3日出具的报告认定为强降雨引发的自然灾害。此次核查工作组对灾害残留区域边坡的锚筋桩按规范开展了无损检测和拉拔试验,检测试验结果合格。针对媒体反映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同属中国电建的问题,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进行核查,施工单位水电三局和监理单位华东咨询公司不存在行政上下级关系,未发现两家公司存在参股、联营等关系。
三、追责问责情况

针对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国家相关部委和福建省已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一)国家能源局责成中国电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中国电建对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中存在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给予水电三局第二工程公司党委委员兼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岳某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理,给予水电三局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常务副经理吴某某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理,给予水电三局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副经理赵某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理,给予水电三局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总工程师李某甲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理;给予水电三局第二工程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总经理张某甲降职处理;给予水电三局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工程科技部主任李某乙政务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水电三局总审计师(原水电三局第二工程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戴某降职处理;给予水电三局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第二工程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任某政务记过、党内警告处分。另给予水电三局、水电三局第二工程公司、水电三局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其他36人相应的组织处理、政务处分、党纪处分。

2.对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中存在质量监理监督不到位问题,给予华东咨询公司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监理中心总监理工程师廖某政务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华东咨询公司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监理中心常务副总监石某某、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监理中心副总监张某乙撤职处分;给予华东咨询公司副总经理、水电事业部党支部书记张某丙免职处理,给予华东咨询公司党委书记、执行总经理车某某政务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给予华东院、华东咨询公司、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监理中心其他12人相应的组织处理、政务处分、党纪处分。

(二)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第七十三条规定,对水电三局进行处罚,同时对该公司负主要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和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华东咨询公司进行处罚,同时对该公司负主要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和第七十三条规定,对陕西旭峰公司进行处罚,同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第九十四条规定,对永安抽蓄公司进行处罚,同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处罚。对以上单位和个人的罚款金额总计2000余万元,已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并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将以上问题线索移交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三)福建有关单位对建设单位永安抽蓄公司存在的履职不力等问题开展严肃追责问责,给予永安抽蓄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某某政务记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永安抽蓄公司党支部委员、分管工程建设工作副总经理李某甲政务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永安抽蓄公司党支部委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汤某某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永安抽蓄公司时任工程管理部副经理(负责日常工作)袁某某政务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永安抽蓄公司工程管理部副经理李某乙撤职处理,给予永安抽蓄公司安全管理部副经理高某某通报批评处理,给予永安抽蓄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俞某某降职处理。

此外,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证据和对涉事场所现场相关人员询问,媒体反映监理人员接受施工企业的宴请和有偿陪侍情况基本属实。监理单位华东咨询公司已与涉事人员罗某某、张某、马某某解除劳动合同。永安市政府相关部门已责令存在违规经营问题的涉事场所停业整顿。

目前,中国电建已组织所属参与抽水蓄能工程建设的单位全部停止作业,开展排查整顿。福建省正在组织对全省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程开展排查。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对全国其他地方的抽水蓄能工程开展安全质量集中整治,指导开展抽查检查,重点查处类似相关问题,确保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福建省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将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项目的质量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责成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障项目质量安全。
据经济参考报此前报道
福建省三明市
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在建的下水库工程
被指在施工中
存在严重偷工减料问题
该工程由
中国电建子公司
水电三局等单位承建

记者发现用于加固坝肩边坡岩土体的数百根锚筋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实际施工长度大幅缩水,部分桩长甚至不足设计标准的三分之一。多数锚筋桩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水泥砂浆灌注,施工方仅在桩孔口进行简单封浆处理以应付检查。

记者获取的视频显示,该标段监理单位华东咨询公司的多名监理人员曾接受施工方宴请,在KTV娱乐场所饮酒唱歌,每人身边均有一至两名异性有偿陪侍人员。据知情人士透露,监理等相关方与施工方的此类违规行为并非首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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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网站

发布关于此事的官方通报

通报称,相关问题基本属实。国家相关部委和福建省已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此前报道
《经济参考报》消息:
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抽水蓄能“十四五”重点项目,该电站在建的下水库工程,被指在大坝施工中存在严重偷工减料问题。
该工程由中国电建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水电三局”)承建。
部分锚筋桩严重缩水
据水利工程专家介绍,水库大坝的安危系于坝肩稳固,锚筋桩技术已成为水库大坝工程边坡加固的“标配方案”。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永安抽蓄电站下水库大坝坝肩边坡锚筋桩,应由三根符合标准的钢筋与钢管及PVC注浆管焊接组成完整的桩体结构。据施工人员透露,除初期施工的几十根桩体按图纸要求焊接外,后续不少锚筋桩仅采用简单“点焊”方式连接三根钢筋,未能形成设计要求的整体性结构。
施工规范规定,锚筋桩需整体焊接后方可推进桩孔。但多位施工人员证实,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少焊、不焊或直接将单根钢筋插入桩孔等违规操作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桩体质量。现场照片进一步揭示了问题细节:部分桩体虽有三根钢筋,却遗漏了注浆管这一核心组件;另一些桩孔中,先插入了单根钢筋,再补插其余两根。
据现场知情人士透露,施工中安装的锚筋桩存在严重缩水问题。以右岸边坡工程为例,2025年8月16日的《永安抽蓄电站现场备忘录》明确记录,锚筋桩设计长度已由9米调整为12米。然而,实际施工情况与设计要求严重不符:工人透露部分锚筋桩的实际安装长度仅为3至5米,有的甚至不到2米,且三根钢筋中仅有一两根勉强达到标准长度,其余钢筋长度差异显著,存在明显“长短不一”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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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徒手将两根钢筋插入孔洞,钢筋长度约两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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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议事备忘录明确锚筋桩长度为12米

更为严重的是,多数锚筋桩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水泥砂浆灌注,施工方仅在桩孔口进行简单封浆处理以应付检查。

专业人士指出,锚筋桩施工需分步注浆:先注入水泥砂浆,再插入锚筋桩,最后通过注浆管二次注浆以密闭钻孔空间;注浆管缺失将直接影响二次注浆效果,削弱桩体加固作用。

施工人员反映,正常工艺下每个桩孔需使用4袋水泥,而实际施工中1袋水泥竟用于十多个桩孔,材料用量严重不足。部分桩孔在插入钢筋后,仅封注少量砂浆即告完工,完全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的结构强度。

相关专家指出,下水库大坝作为永安抽蓄电站关键建筑,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电站安全运行,施工中的偷工减料行为可能危及大坝整体安全。
“空桩”埋下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发现,在永安抽蓄电站施工过程中,不规范施工行为并非个案。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电站下水库边坡工程,曾于今年8月发生大面积垮塌事故。据了解,该边坡同样采用锚筋桩加固岩土体,但施工质量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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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十六局建设的边坡曾于今年8月发生过大面积垮塌,该边坡同样采用锚筋桩加固岩土体

永安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是电站核心枢纽,其大坝需满足2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其坝肩锚筋桩需确保在极端洪水下的结构稳定性。

根据设计要求,永安抽蓄电站下水库大坝坝肩两岸边坡需安装1000余根锚筋桩,目前已完成600余根。然而,多名参与施工的工人透露,可能只有30%的锚筋桩符合设计要求,其余多数为“残次品”。

“锚筋桩施工缺陷会显著降低大坝边坡岩土体的稳定性。”一位水利勘测规划设计专家表示,锚筋桩长度不足或注浆不充分会削弱桩体与岩土体的嵌合效果,“空桩”将导致抗滑移能力降低30%-50%;若锚筋桩未按规范焊接或注浆,可能引发岩体错位,甚至导致垮塌。

这位专家同时指出,施工缺陷还可能使锚杆应力超过设计值,加速结构疲劳,诱发边坡局部塌陷或整体失稳,危及大坝整体安全。

设计、施工与监理单位同属中国电建

此外,该工程监理机制被疑失守:《经济参考报》获取的视频显示,该标段监理单位的多名监理人员曾接受施工方宴请,在KTV娱乐场所饮酒唱歌,并有异性有偿陪侍人员。据知情人士透露,监理等相关方与施工方的此类违规行为并非首次发生。

该工程的监理单位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华东咨询公司”)为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华东勘测设计院”)的全资子公司,而华东勘测设计院又为中国电建的全资子公司。

涉嫌偷工减料工程的设计方、施工方与监理方同属于中国电建,有业内人士对上述三方能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表示疑虑。

媒体质疑涉事企业“自查自纠”

南方都市报针对此事发表评论:

现在,中国电建通报称“将会同有关方面”调查,但“有关方面”是谁、是否独立、是否拥有执法权,均语焉不详。特别是在“施工-设计-监理”同属中国电建一家集团的架构之下,监督机制本已形同虚设,如果此时再由中国电建主导对这起事件进行调查,结论及结果是否能够服众,答案不言自明。

工程质量从来不是企业的内部事务,当务之急是立即启动彻查,但显然不能限于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

监管部门需要迅速介入,组建包括独立第三方专家在内的联合调查组,深入工程一线,对已完成的锚筋桩进行无死角的抽样检测,用科学数据还原真相,同时彻查从设计变更、材料采购、施工记录到监理日志的全过程,揪出每一个环节的违规行为,并严肃追究所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这起事件中暴露的“施工-设计-监理”三方同属一家集团的架构是一个重大警讯。其他工程中,是否也存在这种垄断格局,也有监理独立地位难以确保的现象?是否有

要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一次全面清理?这些问题都值得上级部门关注。

来源;新闻综合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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