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中国共产党合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市纪委关于拱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市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拱艳开除党籍的处分。

拱艳,女,汉族,1975年2月生,安徽来安人,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曾任安徽省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
工作经历:
1996年7月至1997年7月,合肥市计委工业项目办公室见习;
1997年7月至1999年3月,合肥市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处科员;
1999年3月至2002年9月,合肥市计委工业处(交通能源处)科员;
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合肥市计委工业处(基础产业发展处)科员;
2004年7月至2006年5月,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工业处副主任科员;
2006年5月至2007年11月,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工业发展处副处长;
2007年11月至2009年3月,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处长;
2009年3月至2011年5月,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
2011年5月至2015年2月,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
2015年2月至2017年8月,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7年8月至2019年6月,合肥市数据资源局党组书记;
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合肥市肥西县委副书记(保留正县级);
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合肥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年3月,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2年6月,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
违纪被查:
据安徽合肥市纪委监委8月1日消息,合肥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拱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合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拱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券;无视组织原则,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他人车辆和房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在产业补助资金申报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政策奖补资金。
拱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拱艳开除党籍处分;由合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合肥日报、合肥纪委监委、中安在线
编辑: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