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陕西讯:5月10日,陕西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平徇私枉法、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受贿一案在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
除受贿外,公诉机关指控,陈建平徇私枉法涉及一桩19年前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相关媒体获悉,2003年,榆林炼油厂职工张某被人围殴致死。但令人蹊跷的是,这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罪犯获得轻判,且不久后被保外就医。保外就医后,有罪犯继续从事涉嫌违法的行为,还被实名举报。后经查,这桩致人死亡案件背后徇私枉法的“运作”者之一便是陈建平。
陈建平之所以会为两名罪犯提供帮助,原因之一是该案两名罪犯的父亲是陈建平的妻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