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据最高检4月15日消息,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笑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笑波,男,1965年11月出生,汉族,江西樟树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陈笑波曾在江西、海南两地工作。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刑侦专业,毕业后成为江西省公安厅干部,之后历任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科科员、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科副主任科员。
1993年1月,陈笑波赴海南,担任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政秘科副主任科员。从那时起至今,他在海南工作了31年。
在海南省公安厅工作期间,他担任过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政秘科副科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秘书科主任科员。
1996年6月,他履新琼山市东山镇镇长,后任东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0年8月,陈笑波任琼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后任海口市琼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3年7月任海口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6年任海口市秀英区区长。
2007年任区委书记。
2009年8月,陈笑波成为澄迈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副厅级)。
2012年8月任屯昌县委书记(副厅级)。
2015年任文昌市委书记(副厅级)。
2017年,陈笑波任海南省纪委副书记,后任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10月,陈笑波被查。
今年4月,陈笑波被双开。
经查,陈笑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视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泄露工作秘密;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购置、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笑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编辑: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