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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玮贪污、受贿案一审开庭

来源:警视在线 作者: 时间:2025/4/19 14:33:29

警视在线山东讯:据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18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玮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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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一、贪污罪。2007年12月至2020年6月,被告人李玮利用担任齐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1003.8654万元人民币,其中40.51万元未实际占有。

二、受贿罪。2003年6月至2023年10月,被告人李玮利用担任鲁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齐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股份购买、贷款办理、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998万余元,其中2400万元未实际取得。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李玮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延伸阅读: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新乡医学院原党委书记陈建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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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陈建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公款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建国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根据公开报道,落马之前,陈建国长期在高教系统工作,曾历任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书记,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许昌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等职。陈建国在许昌学院任职时,就曾因为违规受到过有关部门处理。

根据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2014年至2015年,陈建国任许昌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安排院办公室主任购买茅台酒11箱用于公务接待,费用合计5.61万元,以办公用品、低档酒水发票等形式予以报销。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许昌学院租赁两台2.0T帕萨特轿车(新车价格24.8万元),供陈建国等人使用,费用合计45.435万元。2020年2月,陈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编辑: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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