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演出的王女士遇见有购票渠道的刘某后二人坠入爱河,从帮忙代买门票到陷入债务泥潭,王女士不仅被骗走了六十多万,还陷入了多方追债的境地,意识到被骗的她报警后能否追回钱款呢?
案件审理
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其诈骗王女士钱款的事实,除此之外,还在刘某的手机中发现他虚假售卖演唱会门票,诈骗多名被害人钱款的行为。
经调查,刘某其实刚刚大学毕业,没有正当的工作,也没有内部购票能力,在半年的时间内,刘某以收取门票款代拍费定金为由,诈骗63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6万余元,刘某在与王女士交往期间,虚构各种理由骗取钱款65万余元。
红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规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退赔钱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网恋需谨慎,核实身份是前提!警惕以“特殊渠道购票”等为由索要钱款的行为。任何转账前务必确认对方真实身份及票务信息,切勿向个人账户支付大额票款。以恋爱为名、虚构事实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即构成诈骗罪,必将严惩!守好钱袋子,远离诈骗陷阱。
编辑:唐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