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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原院长退休了12年的彭晓敏搞钱色交易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

来源:警视在线 作者: 时间:2025/8/25 11:23:37

警视在线海南讯:据海南当地纪监委8月23日官宣,海口海事法院原院长退休了12年的彭晓敏,最后还是被揪出来了!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还被移送检察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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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晓敏,1953年10月出生,山东泗水人。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硕士学位。

1970年8月—1980年1月,为陕西省汉中徐家坡公社知青、广播站宣传员、石门水电厂工人。

1980年起,先后任陕西省汉中地区公安处干部,陕西省汉中地区公安处政治处副主任,主任、党组成员。其间于

1980年1月—1980年8月,在陕西省公安干校学习;

于1982年9月—1985年7月,在陕西省电视大学语文专业学习。

1991.09-1992.11,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

1992.11-1997.05,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处长;

1997.05-1999.10,海南省公安厅助理巡视员兼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1999.10-2000.09,海南省公安厅助理巡视员;

2000.09-2002.11,海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2.11-2003.03,海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兼海口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3.03-2008.10,海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2008.10-2009.03,海口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正厅级);

2009.03-2013.11,海口海事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经查,彭晓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规借用他人车辆,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背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搞钱色交易;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贪欲膨胀、腐化堕落,甚至退而不休搞贪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彭晓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彭晓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13年60岁的彭晓敏在海口海事法院“一把手”位置上正常退休,12年后被查,较为少见,这种人还不能算“平安着陆”的成功案例。彭晓敏案是反腐败斗争全领域覆盖、无禁区的一个例证。退休不是贪腐的“保险箱”,哪怕退休时间再长,只要有违纪违法行为,终将受到纪法惩处。类似彭晓敏这样“退而不休搞贪腐”的案例并非个例。

贵州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李光荣也被通报“退而不休,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购买土地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对于退休干部而言,应当珍惜晚节,发挥正能量,而不是利用原有职权和影响力谋取私利。法院门外,阳光照耀着庄严的国徽,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反腐斗争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每一位公职人员都应当牢记:

无论时间过去多久,只要曾经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最终都难逃纪法的惩处。

综合清廉海南、政知见

编辑: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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