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不仅及时遏止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更修复了原本破裂的邻里关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与被告为邻居,原告经常将新买的电动三轮车停放在被告家院墙边,最近一段时间,因大雨冲刷,被告家年久失修的院墙倒塌,砸坏了原告停放的三轮车,双方产生争执,加之多年来邻里间摩擦不断、积怨较深。原告称在交涉过程中,被告不仅拒绝赔偿,还对其进行了辱骂,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三轮车维修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对立情绪强烈,为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承办法官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详细梳理矛盾起因,深入了解双方想法,秉持“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对症下药,分头调解,一方面倾听原告诉求,厘清事情来龙去脉,另一方面,主动了解双方积怨产生的根源。同时,法官向原、被告释明各自的过错责任以及损失赔偿的标准,并积极联系双方的子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调解工作打下基础。
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现场,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多年的邻里积怨得到化解,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此次纠纷的化解,是基层法院践行“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的生动体现。未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发挥基层法院在化解邻里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中的关键作用,以更细致、更温暖的司法服务,营造邻里和睦、和谐共处的良好社会氛围,让辖区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坚实司法力量。
编辑:唐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