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安徽讯:据安徽省司法厅官网消息,近日,该厅作出皖司罚决〔2025〕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吊销安徽元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润华(身份证号:342127197808******;执业证号:1341220101037****)的律师执业证书。
经查明——
2024年11月6日,阜阳市颖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1202刑初370号刑事判决,认定刘润华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24年12月24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皖12刑终765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安徽省司法厅认为,刘润华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属应当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法定情形,遂作出上述处罚。

据此前一份公开信息显示,刘润华曾为安徽元祥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定代表人。司法部官网查询,目前该所已空无一人。
编辑: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