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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性侵女高管”崔丽丽提出250余万元待遇劳动争议案将再开庭!

来源:警视在线 作者: 时间:2026/4/22 9:37:44

记者4月21日从当事人崔丽丽处获悉,全国首例职场性侵获精神工伤认定案,将于4月23日下午两点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的八里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崔丽丽主张各项权益共计250余万元。案件发生前,崔丽丽的年薪为120多万元,其中包括固定工资60万元、销售提成60余万元。

2023年9月22日,作为公司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期间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某性侵。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断片、应激、自我怀疑后,崔丽丽于当年10月3日前往事发酒店调取监控并与酒店值班人员一一沟通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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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丽丽酒后被老板抱进房间。

崔丽丽表示,当时王某抱着她走在保安前面,直接走到他的房门前,并命令保安把他的房门打开。崔丽丽报警后,杭州警方进行了立案调查。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负责此案件的检察官发现一个线索,这也成为了定案的关键证据。 崔丽丽说:“这几个小时的监控,检察官一帧一帧地排查,最后排查到,凌晨1点30分左右,隔壁的房客走了出来出现在镜头里,而当时他正拿着手机。所以检察官判断,他应该是听到了动静并进行录音,很可能录到我被侵犯时候的情况,并听到我喊‘不要,不要’的声音。”找到这位房客后,结合该录音、证词以及酒店内的公共安全视频,王某的犯罪行为被证实。

案件经开庭审理,于2024年4月2日判处被告人王某强奸罪事实成立,有期徒刑四年。而崔女士则因此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已无法继续正常上班。但她所在的公司不仅没有帮她申报工伤认定,还以“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要与她解除劳动合同。

2024年12月2日,崔女士收到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写明,崔女士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2025年9月23日,该案开庭审理后未当庭宣判,此后不久中止审理。“因为我有一项诉求是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开庭当天,正好是我停工留薪期满24个月的时候,因此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恢复审理。”崔丽丽说。

同年12月17日,伤残鉴定结果被确认为“十级伤残”。

彼时,她这样告诉记者,“获得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后,这也意味着,我持续数月的工伤认定程序基本完结。”同时,她与企业之间关于“恢复劳动关系”的诉求,将彻底转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及后续一系列工伤待遇索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因此,崔丽丽明确告诉记者,再审开庭时这个诉求确实有变化。“就是之前的诉请基础上增加了工伤伤残待遇三个一次性(包括公司需要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医疗费等。”崔丽丽表示,2025年3月,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其停工留薪期等各项工资待遇约113万元,“此次开庭,就我遭受工伤前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未休年假、医疗费等共计11项内容,提出共250余万元待遇诉求。”在收到开庭通知时,崔丽丽充满感触。“这煎熬的7个月,我顶住了所有压力,没有妥协。”在此期间,她曾遭遇持续四个月的大规模网暴,曾因此做出伤害自己的行为。最终,在家人的鼓励与陪伴下,她选择不再忍耐,决定对涉嫌造谣、诽谤、侮辱的网络暴力者提起刑事自诉。“我要用法律直面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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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丽丽主张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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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丽丽

2026年4月21日,崔丽丽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起诉主张的权益包括:24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155万、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权益共计250余万元。案件发生前,她的年薪为120多万元,其中包括固定工资60万元、销售提成60余万元。

综合潮新闻 潇湘晨报

编辑:李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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